王凤仪性命哲学浅述(以志 著)
第一篇 三界
第二章 三理常存
一、天理
天理是人我一体,公而无私的,具有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五常之德,尽人合天,与天合一。凤仪先生说“天理,没有人我的分别。”所以天理的内涵,是万古常新,不因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,它是道理与情理的源头和统率,天理的显现,有时为常人所不理解,因为它是与以私心为主的庸俗思想相抵触的。
凡是为公益而牺牲个人的思想与行为,都是合乎天理的。尤其为公益而献出自己生命的,乃是实行天理的楷模,因为他是把小我溶于大我之中了。社会上所办的“养老、怀少”等事业,都是遵天理而行,是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”思想的体现。当然“无心”为善的善,“无心”做德的德,才是天理流行的最高层次。
天理与天性是统一的,所以以天理用事的人,不论到什么地方,都是光明的。
(责任编辑:飞天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