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凤仪性命哲学浅述(以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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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凤仪性命哲学浅述1.3.1天命

来源:未知 作者:以志 2014-05-22点击:
修天命即是孟子说的“修其天爵”…命者名也…名即名分,按名分行事,依准则做人,就是立命…反之就是亏天命…职务无贵贱,人格有高低…家庭…社会…把应做的做圆满,干一行爱一行则天命增长,做什么嫌恶什么就是不要命…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,劝人为善便是以天命行事……

 

王凤仪性命哲学浅述(以志 著)


第一篇 三界

第三章 三命消长

一、天命
 

  一个人从婴儿时期起,经过少年、青年、中年,直到老年的整个生命历程,都可能迸发过无数次的“闪光点”。这些闪光点来自固有的天性,是天命形成的基因,属于生命的光明面。如小儿的爱父母,爱兄弟姊妹;一生中常常生出的“恻隐之心,羞恶之心,是非之心,辞让之心”,以及扶老携幼,助人为乐,同情之心,激奋之情和扶困济危之心等等,通过培育与实践,使之发扬光大,充实起来,便是天命的成长过程。把它用在家庭伦理中,便是孝悌之道;用在社会上,便是忠于职守,爱民族,爱国家的忠良。历史上的孝子、忠臣、英雄、豪杰、伟人、哲士,无不是这些闪光点高度集中而释放出巨大能量之所致。所以说“性与天命合”,说明性与天命是统一的。

  修天命即是孟子说的:“修其天爵。”凡属笃尽伦常,敦品立德,乐善好施,与人为善,立功立德,利益大众的,都是对天命的充实与壮大。

  先生说:“命者名也。”名即名分,命指天命,按自己的名分行事,依照准则做人,这就是“立命”。如在家庭中有“儿子”的名,“儿子”即是天命,把儿子当真了,就是孝子。众人宾服了,众人是天,就是长天命。反之,就是亏天命,或叫作丢天命。

  先生说:“人像灯泡子似的,立身行事,要有多数人佩服,就是灯光大的,少数人佩服,就是灯光小的;若是无人佩服,就是有灯而无光;令人嫌恶,就是黑灯影了。”那些成为黑灯影的人,枉此一生,正是对生命的浪费与糟蹋。

  “职务无贵贱,人格有高低”,当县官的和一名清扫工人,从形式来看,他们的社会地位相差悬殊,无法相比,但从做人的品德来讲,就不分高低了。如县官不以民众的利益为重,干些贪赃枉法甚至为害人民,招致广大民众反对与唾弃的事,则他的天命便完全丢了。但那位清扫工人,能尽心竭力地干好本职工作,处处为大众着想,受到称赞与尊重,他的天命就比那些品质恶劣的县官大得多了。所以用天命的大小虚实来衡量一个人的高低贵贱,是再公平不过的了。县官必以全县人民的利益为利益,才符合天命,否则,他的天命就是虚的了,甚至成为全县的罪人。先生说:“众人不服,就是把天命丢了。”

  从家庭来讲,如夫妻、父子、兄弟、婆媳等等,每一个名分,都是天命,当好了,行真了,便是长天命。社会上士农工商官,每一行有每一行的天命,如士人是主教化的,能够当好老师,为人师表,教好学生,就是士人的天命。商人主流通货用,方便顾客,干好本行工作,就是长商人的天命。农人种好地,多打粮,心存为世上多增加粮食,便是长农人的天命。总之,人能干一行爱一行,把自己所应做的做得圆满,众人佩服了,就是天命增长的标志。所以凤仪先生说:“做什么还嫌恶什么的,就是不要命。”

  能够一心从善,“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”,助人为乐,劝人为善,这便是完全以天命行事。如能进而教化世人,移风易俗,敦品立德,出苦得乐,如此济人利世的圣贤,乃是天命的最大充实者。如孔子德配天地,道冠古今,万古不朽,他的盛德永存,即是天命永存。

  所以,人暂短的一生,惟有不断地增长天命,充实天命,才是最高上、最有价值、最纯粹的生命。
 

(责任编辑:飞天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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